曲靖:开展回访教育1524人 助推纪律审查工作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6-12-31 07:55:58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期,曲靖市纪委监察局按照省纪委相关通知要求,在全市迅速开展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的回访工作,并按时清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受纪律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挽救和帮助工作,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工作,曲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524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在回访谈话方式上,找准“切入点”。回访教育前,明确回访教育人员主体责任,主动了解被回访人员的具体情况,熟悉被回访人违纪案件的案情,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回访计划;在回访教育中,慎重选择回访时间、地点和方式,积极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相关领导全面深入地了解回访人的思想动态、工作学习表现和生活现状;回访教育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摸索规律,填写回访教育情况材料,并将其作为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

在回访教育内容上,抓住“闪光点”。以激励引导为主,批评教育为辅,着力挖掘被回访人思想深处的症结,准确、全面地掌握本人的现实表现及整改情况,用心发现被访人及其单位在改进和帮助中的闪光点,予以充分肯定,及时向当事人和单位反馈,进一步鼓励被回访人树立改正错误、重塑形象的信心和决心,激励斗志,消除其自卑、逆反、抵触等心理,帮助其早日走出误区。

在回访教育分类上,划好“分割点”。根据不同回访者的具体状况划分好回访对象类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回访,提高回访针对性。对于一般的回访者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直接对话的方式,听取他对所受处分的意见及对所犯错误的认识、从中汲取的教训和处分后的现实表现情况,对他们进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对于不便于直接回访的受处分人,委托其所在单位或党组织进行间接性回访,并及时反馈回访的具体情况,及时掌握被回访教育人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对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及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的反映和评价,积极帮助受处分对象改正错误。

在回访教育效果上,寻求“共鸣点”。摸清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注意观察受处分人员的情绪变化,消除其心理障碍,深入了解受处分人员在工作和生活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出谋划策,做好其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渡过难关,把组织的关爱传递给每一名受处分人员,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化解他们的思想顾虑,振作精神,吸取教训,使他们从心理上与组织达到共鸣,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减少和清除各种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