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仁县把“四项谈话”作为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手段,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错误。1至12月,共开展“四项谈话”878人,其中责任主体提醒谈话793人,组织提醒谈话41人,函询谈话18人,诫勉谈话26人。
为确保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地生根,该县在全县范围内转发楚雄州委印发的《楚雄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和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四项谈话”制度工作的通知》,对开展“四项谈话”做出了详细安排,深入推动“四项谈话”工作向工作实践运用转化。
在实际工作中,该县在全县范围内确定了12家单位作为示范单位,在全面实施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抓好日常具体工作落实。构建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总抓,各纪检监察室、各纪工委监督推动,各单位具体落实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等方式,抓好日常工作,推动整体工作的落实。每季度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各纪检监察室分别召开各自监督联系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纪检监察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对落实“四项谈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特色亮点,推动“四项谈话”落实。
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落实不力的约谈主要领导,工作弄虚作假、不按要求报送的要督促整改,对提醒督促仍不整改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或有关领导责任,对各纪检监察室、各纪工委,存在不按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的,将严肃处理,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给予纪律处分的给予纪律处分。自开展“四项谈话”以来,对每月报表为“零报告”的5名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普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