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红河州纪委监察局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研究提出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主责,推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省第十次党代会是在全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要时刻、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要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要求,把省委、省纪委确定的思路目标、工作举措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要按照八届州委第11次常委(扩大)会议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入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学习,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准确把握“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为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鲜明主题;准确把握未来5年“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目标顺利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成效显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步伐加快、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奋斗目标;准确把握“九个必须”指导原则;准确把握推动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举措。
会议要求,要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贯彻到州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中,与贯彻落实州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及省纪委安排部署的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要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要求,抓好当前各项工作,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工作本领,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