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四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5起

发布时间:2016-12-27 11:30:33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5起,处理13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

抓住“关键少数”,压实“两个责任”。丽江市先后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落实主体责任分别约谈100余名县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先后组织48名县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测评。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376名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及时通报典型问题。

对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会员卡持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开展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工作;制定实施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问责办法等制度。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整改存在问题128个,建立完善各类制度规定12个。加强民生资金监管,通过“五级联动”工作机制解决群众诉求9054个,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政风行风热线直播235期,解决咨询投诉1460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制定实施了《丽江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提出了“八个严禁”“五十四个不准”。针对“四风”反复性、顽固性问题,丽江市握紧纪律尺子,砥砺优良作风,抓住一个个节点,持续保持违纪必究的高压态势,派出320个明察暗访组2232人次,开展明察暗访54次,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先后对25批12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实施了《丽江市治理庸懒散奢行为问责办法(试行)》《丽江市关于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13个,处理68人。

“执纪要越来越严,问责要越来越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各级党组织动手一起抓的局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从严从紧、从硬从实、抓早抓小,绝不能宽、松、软,绝不能因小失大;必须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绝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能上有禁令、下有变通。”丽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表示。( 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