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河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在创新监督方式上下功夫,着重突出严字当头,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监督执纪的各个环节。
日常监督常态化。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抓住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换届选举、干部调整等特殊时段,及时谈话提醒,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确保特殊时段不发生腐败问题。同时,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党员干部都能“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通过约谈提醒,充分发挥纪委监督执纪的作用,实现纪律的刚性约束。今年以来,先后派出18个工作组72人(次),开展专项效能督查8次,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的13个乡镇和23个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54人次。
跟踪督查持续化。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备案跟踪机制,详细记录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问题的整改实行备案跟踪检查,把整改责任、人员、措施、时限落到实处。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追究问责。今年以来,共开展22轮明察暗访,查处作风不实问题通报批评14件,涉及17人。同时,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赠送节礼、公款吃喝消费、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严肃了纪律,整顿了作风,树好了形象。
专项督查侧重化。对反映比较强烈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疑问和难点问题,找准关键环节,持续跟踪监督,深入了解情况,准确核实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开展稳增长、扶贫攻坚及“五网”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件8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3件3人,扶贫领域案件2件2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6起16人。
重点督查精细化。把监督工作的重心聚焦在掌管人财物、容易发生腐败的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特别是对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管、征地拆迁、民政救助、干部提拔任命等重点领域紧盯不放、紧抓不松,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常规性督查,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的全覆盖、大批次督查方式,抓普遍、普遍抓,形成全面推进的良好震慑氛围;对特定问题、特定领域、特定对象则采取小分队、多批次、高频率、快节奏的点穴式、巡查式、回访式督查,确保问题抓得“快、狠、准”。(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