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永仁县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纠正“四风”,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十八大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处理19人,其中问责15人,党政纪处分4人。
压实“两个责任”。 县委政府领导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督促班子成员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在全县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全面推行主体责任约谈、责任清单、履责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全覆盖,不断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抓在手上。
紧盯重要节点。针对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易发多发的特点,每逢重要节点,该县纪委都在全县范围内下发节日期间严明纪律的要求,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不断向全社会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针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对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商场周边和休闲娱乐场所等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抓住关键环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发展环境。全面推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堵住“四风”问题源头。
加大曝光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不放松,坚持露头就打,动辄则咎,从严从快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检查过程中出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普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