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破解同级监督难题——下级纪委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廉洁情况

发布时间:2016-12-23 07:55:00   来源:德宏州纪委

“书记,现在向您报告一年来镇党政领导班子廉洁情况……”日前,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纪委书记来到县纪委书记办公室,报告2016年以来平原镇党政领导班子廉洁情况。

“根据规定,工作成效可以以书面形式报告,但对班子主要领导个人的廉洁情况、存在的不足,涉及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重大具体问题,要当面如实汇报。”县纪委书记介绍,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总体情况、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同志的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四个方面。

为破解纪委同级监督难题,德宏州实行“下级纪委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廉洁情况制度”,明确要求上级纪委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听取一次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关于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情况的汇报,遇有重大违纪违法情况随时听取汇报;县市、乡镇参照执行;明确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发现同级党政领导班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以及议事决策程序决策,应明确提出反对意见,所提反对意见未被采纳或发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上级纪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地方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及时报告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廉洁情况,搭建了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情况的平台,强化了同级监督的职能。”德宏州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德宏州纪委还实行“谁分管谁谈话”办法,督促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分管单位、部门领导干部日常的教育监督管理,开展提醒谈话2325件(次),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规定,严把2624人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此外,还要求各级纪委监督党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决防止“一把手”或少数人说了算,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