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扎紧制度笼子 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6-12-23 07:44:53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以健全完善制度建设为载体,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在党的组织制度改革、干部人才制度改革、机关党建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党的组织制度改革取得成效。红河州形成以《中共红河州委工作制度》为统领的“1+9”州委工作制度体系,党委工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制定出台深化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党代会年会制度、提议办理制度、党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党代表接待日等制度。同时,落实好党代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制定出台《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建立健全县(市)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制定《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的贯彻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实施办法,进一步以制度从严管党治党。落实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干部随机调研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零公里”工程的实施意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工作规则等制度办法,不断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基层组织体系更加严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干部人才制度改革取得成效。制定出台《关于严把干部工作关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意见》及对州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出台《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保障基层公务员待遇。出台《红河州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实施办法》,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制定出台红河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红河州委州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采取一系列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成效。在各级机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州机关和相关县市开展“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活动,不断夯实组织建设基础、提升党员素质,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得到逐步解决。成立州直机关工委党建管理中心,州级许多机关已经落实机关党建办事机构和人员。2016年,组织州级机关255名党员到井冈山接受党性教育,开展以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上一次党课、听一场先进事迹报告会、参加一次演讲比赛、开展一次文艺活动、举办一次专题展“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建党95周年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