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纪委发出《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2017年“两节”期间,严格执行“九严禁”和“七个严”。州纪委常委带队到全州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九严禁”“七个严”的,一律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从严查处。
提早“打招呼”。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为教育目的,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
严明“新纪律”。在重申“九严禁”基础上,即: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和烟花爆竹等,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确实需要的,要坚持勤俭节约;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又针对突出问题,提出“七个严”要求,即:严格规范津贴和各类奖金的发放;严格“小金库”的治理整顿;严格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问题、不得违规兼职取酬;严格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严禁违规集资建房;严禁违规发放通信费、乘坐头等舱;严格清理超标办公用房。要求全州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九严禁”和“七个严”要求。
严防“节日病”。元旦、春节期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坚决查处“隐身”和“变种”新问题,努力形成自上而下、由下而上、内外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州纪委常委将带队到全州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九严禁”“七个严”问题比较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部门,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从严查处。(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