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在全县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工作,问责“不作为、乱作为”干部75人。
开展检查工作
压紧压实责任。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聚焦整治重点,明确时间要求,提出具体措施,扎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深入查找职能职责是否履行到位,重大决策部署、重要项目是否落实到位,找准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中的薄弱环节,作风建设中的制度漏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从严从实要求。将不作为、乱作为监督检查纳入全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划片包干分级监督工作机制,在县级层面设置6个检查组,划分区域,总体包干区域内纪律检查工作,检查情况每月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着力发现问题。建立1个督导组,负责抽查各检查组工作情况,抽查情况每月报县纪委常委会决策,着力压实责任。县纪委常委会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处置监督检查存在问题,保障监督检查实效。一年来,共监督检查单位460余家次,发现问题60余个,责令主责单位限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督促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实践应用“四种形态”。认真处理好“树木”与“森林”关系,扎实推动干部队伍常态化监督工作。编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选编)》7000余册,向全县在职党员、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及股所级以上非党干部发放,在全县释放遵纪守纪良好氛围。
注重搞好结合。将集中整治工作与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相结合,深入监督检查脱贫领域违规使用扶贫救灾问题;将集中整治工作与年度县乡换届工作相结合,加强选人用人监督,严防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问题发生;将集中整治工作与“保开通”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土地征用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集中整治与“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相结合,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将集中整治与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扶贫安居工程项目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相结合,坚决打击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领域问题,将集中整治工作成效体现到基层一线。(沈崇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