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践行“四种形态”执纪审查26件29人

发布时间:2016-12-21 08:18:51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今年以来,盈江纪委深化“三转”,坚持“保护干事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违纪者、惩治腐败者”并重,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全力提升管党治党成效。一年来共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7件。其中,谈话函询13件、初核44件,立案37件,结案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为1个单位和12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

“勤浇树”,重点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结合实际采取常规性谈话、处置性谈话、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切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年内各级党组织开展常规性谈话128人次,书面检查76人次;对7名县管干部进行处置性谈话,函询1个单位3人;责成2个单位针对特定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安排纪检干部全程列席参加,切实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正歪树”,运用好第二种形态。精准把握抓早抓小要求,坚持把严明纪律贯穿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时核实,对轻微违纪行为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采取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方式当头棒喝。年内给予党纪轻处分5件7人、组织处理5人,及时纠正轻微违纪问题,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并举一反三、整顿规范,警示教育大多数。

“治病树”,不放松第三种形态。转变执纪审查方式,坚持快查快办快结,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问题,通过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让严重违纪领导干部悬崖勒马。年内共给予党政纪重处分14件14人(其中,重大职务调整1人),有效地拦截并阻断了党员领导干部由违纪逐步滑向犯罪深渊,防止从“破纪”走向“破法”,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

“拔烂树”,强化第四种形态。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重点围绕“三类重点人员”、把握“三个时间节点”,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年内共给予党政纪重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7件8人,切实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让法律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形成强大震慑力。

同时,坚持把践行“四种形态”与消除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执纪审查空白点结合起来,年内全县16个乡镇(农场)纪委和8个派出纪工委均已消除执纪审查空白。(何开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