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1至11月查处处级干部11人

发布时间:2016-12-20 09:02:33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丽江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坚决态度,今年1至11月,给予党政纪处分235人,其中县处级11人,乡科级36人。

认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执纪理念,盯住全体党员干部,敢于挺纪在前,敢于执纪亮剑,注重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咬耳扯袖、教育提醒的责任,把纪律和规矩立在全体党员面前,层层设置防线,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往前走。市纪委书记对130余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10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20余名干部进行约谈。各级纪委对200余名处级干部和800余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洁谈话;对4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结合换届工作,对50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谈话,加强提醒和督促。

在处置党员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过程中,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561件,对1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信访监督。处置问题线索470件,采取处置方式946次;谈话函询党员干部48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25人次、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55人次、严重违纪开除党籍54人,对12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对108个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对省纪委领导包案督办的5件信访突出问题进行督办,立案审查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对农村危房改造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问责6个单位、46名责任;对各县区民政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问责15个单位、19名责任人。

在运用好监督执纪前三种形态的同时,始终保持坚决态度,查办了丽江市一卡通旅游结算有限公司腐败窝案、永胜顺荣医院新农合基金诈骗案等案件。共立案调查215件22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5人,其中县处级11人,乡科级36人。

组织督查组,深入到各县区、乡镇(街道)督促指导纪律审查工作,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消除执纪审查空白乡镇,切实打通反腐败“最后一公里”,全市65个乡镇(街道)都有自办案件,各乡镇纪委办理案件102件108人。

加强案件质量督查,组成检查组,对5个县区纪委查结的180余件违纪案件质量和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执纪审查落到实处。严把办案质量关,办铁案,办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案件,办案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