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对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早打招呼早部署

发布时间:2016-12-20 07:44:34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巩固十八大以来全市纪律作风建设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全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2月19日,玉溪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对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事项提出要求,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早“打招呼”、明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形成自上而下、由下而上、内外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紧盯违规大吃大喝、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贴或福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将强化看齐意识具体化到实际行动上,带头接受监督,从严要求,从严律己。

“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和烟花爆竹等,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确实需要的,要坚持勤俭节约;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具体要求,着力将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措施,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做到“九个严禁”。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节日期间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部门,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叶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