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组建严密可靠信访举报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16-12-20 07:56:32   来源:大理州纪委

大理州将信访举报件管理落实作为党风廉洁建设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管理办理体系。对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方式反映到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件的受理分流、办理反馈、跟踪督查、信访信息和归档管理做到严密可靠真实。

严格信访举报件的受理登记。由信访室统一归口管理,凡是信访举报及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网络舆情均移交信访室统一登记分流。办案、巡视发现,以及司法、审计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登记办理。

实行“五账工作法”。建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部室、各派出(驻)机构健全接收、移送、报送信访举报件工作台账,做到件件有登记,专人专管。 对账。州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及内部各部室、各派出(驻)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查账。包案领导和督办机关要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解决受理、办理中的问题。销账。厘清责任,对线索清楚、可查性强,有利于增强群众获得感的线索优先处置,明确办理部门、责任人和办理时限,逐案销号。 交账。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交账”,压实“两个责任”,及时提交办理情况专题报告,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建议。

严肃跟踪督查。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做到件件有登记,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收到上级转送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签收,补充完善信访信息。信访举报件办结后,及时录入办结信息。信访室收到急件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呈报审批手续。特殊情况承办人通过电话等形式请示委局领导同意,直接进入下一个办理程序。收到上级转送件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流转办工作。

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严格执行“日清”“周转”“月报”和“季结”规定。突出跟踪督查重点,采取电话、网络、发函、约谈,集中、随机督查等方式进行。信访室每年集中督查不少于两次,集中督查和随机抽查的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

严格信访信息办理。对信息信访件的受理办理实行全过程痕迹登记跟踪,要求信访举报件必须件件要报批,重要信访件必须报送主要领导阅批。坚持集体分析排查制度,实行按月统计报送数据和季度、半年、年度分析制度等。对常规信息实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定向分析、对比分析、典型分析。对决策性信息实行特点分析、主流分析、原因分析、趋势分析、对策分析。(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