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五责”机制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6-12-19 14:39:43   来源:昭通市纪委

大关县在2016年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始终把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不断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责任检查、责任追究的责任链条,“五责”机制有效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集体领导担责。县委常委会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先后7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纪检监察机关调研,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两个责任”专题辅导38场次,9个乡镇41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主体责任与重点工作双推进开展电视访谈和公开承诺。各级党组织把党风廉洁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各项工作始终,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做到集体领导“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

逐级分解压责。紧扣形势任务,紧密结合大关实际和各乡镇部门实际,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层层进行细化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1544份,把任务横向落实到各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各基层党组织,使党风廉洁建设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

层层约谈督责。县委、县纪委带头,贯彻上级要求,强化问题导向,逐级逐层开展2016年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集中约谈186人,将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主体意识。

巡察考核查责。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议和部署巡察工作,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巡察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将巡察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启动第一轮巡察工作,对6个乡镇和部门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80余个,经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审定后反馈各被巡察单位从严整改。坚持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半年一检查年终一考核的模式,半年检查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年终考核由县委常委带队,注重严督实导,跟踪问效。

结果运用问责。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对2015年度考核为优秀的12个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对2016年半年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11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目前正统筹安排由县委常委带队,纪委常委任组长,开展全县2016年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