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村务监督“替群众说话为群众办事”获点赞

发布时间:2016-12-19 08:54:26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有了村监委,村上的账务能及时公开了,我们对村里每笔支出都心中有数,找村干部办事也能很快办好了……”景洪市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职能,抓实村级事务监督,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形成,农村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取得新进展。

点起一盏“阳光灯”。村监委列席村“两委”重要会议,及时掌握村两委在想什么、干什么、为什么,构建了身边人监督身边事的工作格局,增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透明度,确保民生工程在阳光下操作,使群众监督村务有了主心骨,增强了群众参与监督意识,调动村民了解和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促进了村级党务、村务和财务的及时、全面、真实公开,强化了对村级“三资”的监管,促进农村资产、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村级事务的决策质量进一步提升。

筑牢廉政“防火墙”。村监委是乡镇(街道)纪(工)委在村一级的工作延伸,是乡镇纪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洁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对村务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确保村干部“不能腐”“不敢腐”。管住干部,解决“用权一句话”的问题;管住村务,解决“决策一言堂”的问题;管住财务,解决“花钱一支笔”的问题。

架起一座“连心桥”。村监委成员生活在村组,能够及时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把握群众的思想动向,理顺群众情绪,在群众与干部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替群众说话,为群众办事,打通群众与干部之间的“隔阂墙”,能及时发现问题和启动纠错程序,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