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实践运用“四种形态” 党政纪处分52人开除党籍18人

发布时间:2016-12-19 08:32:49   来源:曲靖市纪委

今年以来,陆良县狠抓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清执纪工作思路和优化执纪方式,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注重干部教育打好“预防针”。突出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知识测试3次6000余人,精选16起反面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教育,做到以案释纪、以案施教。认真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今年以来,先后3次对新任交流的97名县管领导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签订承诺书97份,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做好谈话函询及时“咬耳扯袖”。围绕抓早抓小、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采取委托谈话、直接谈话、要求作出情况说明等4种方式对3方面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同时规范工作流程、文书材料、相关责任及结果运用,为谈话函询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以来,共开展谈话函询28人次。

保持高压态势严惩腐败。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原则,紧盯违反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严惩腐败。截至目前,陆良县执纪审查5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开除党籍18人。

压实主体责任明要求。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职责,提出运用原则,强化责任追究,改变纪委单打独斗的思想认识,形成了党委负总责、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