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以学促用 用好“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12-16 08:37:06   来源:红河州纪委

金平县纪委切实转变监督执纪理念,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函询126人,给予党纪轻处分64人,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1人,移动司法机关8人。其中,前两种形态占比86.76%。

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县纪委通过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四种形态”内涵精神,使全体干部悉心领会、统一思想,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少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等关系,并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四种形态”、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要求,取得了“传上情、解疑惑,聚共识、促工作”的效果。

大力宣传,促进落实。依托电视、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定期发送党纪党规、廉政简讯等内容,促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使大家对当前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四种形态”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2016年,县纪委累计发送廉政短信、微信20000余条。向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下发深入学习“四种形态”读本3000余册。

以行促知,务求实效。采取执纪干部“重点学”、民族地区“双语学”、拓展平台“网络学”等方式,对党章、党纪党规和“四种形态”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和解读,向基层党员发放《学习手册》口袋资料8068册,推送学习内容15381条。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机制,围绕“四种形态”运用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引导学员们理解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执纪理念。2016年以来,共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2期,覆盖200余名纪检干部。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对全县的纪检干部进行执纪审查业务培训。(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