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三个坚持”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12-16 08:10:36   来源:红河州纪委

石屏县纪委紧扣主业主责,突出“三个坚持”,挺纪在前,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坚持抓早抓小。切实转变监督执纪理念,注重“抓早抓小”,根据问题性质和轻重程度,巧用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约谈等方式,将“微小”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使“无病常防”成为常态。年内,共开展谈话函询27人次,提醒谈话145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约谈42人次。

坚持快查快结。切实转变纪律审查方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做到快查快结、快进快出,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缩短周期,提高效率。坚决防止压着不查、久拖不决的现象发生。 2016年1至11月,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90件次,办结74件次。

坚持从严问责。紧扣执纪监督问责主业,保持惩戒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问责追究违纪行为。2016年1至11月,党政纪立案33件33人,结案30件30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开除党籍1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警告8人,降低岗位等级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