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发布时间:2016-12-13 07:32:17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促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近日,保山市纪委印发《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对做好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的抽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抽查对象由市、县(市、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依托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针对各自下辖地区贫困村、扶贫工作队和贫困户情况等进行抽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采取不定期、不定量或结合工作进展、信访举报等实际情况进行适时抽取;县(市、区)每月初抽取下辖每个乡镇(包括园区托管乡镇)的1个贫困村、扶贫工作队和1至2户贫困户。

抽查工作中,认真填写《随机抽查贫困村情况登记表》《随机抽查贫困户情况登记表》。乡、县(市、区)纪委将抽查情况逐级汇总上报。同时,每月将抽查汇总情况报送本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属违规违纪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核查处理,处理完毕后逐级上报处理结果;属业务范畴的,移送各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督办整改。

目前,全市5县(市、区)共抽查乡(镇)69个,抽查村“两委”个68,抽查扶贫工作队68,抽查贫困户137户。(杨艳 周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