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今年1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发布时间:2016-12-13 11:30:51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来,彝良县持续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突出担责、履责、督责、考责,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强化领导,勇于“担责”。县委切实强化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调整合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大力支持纪检机关执纪办案。将党风廉洁建设列入县委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集中学习《准则》《条例》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先后7次专题研究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对纪委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传导压力,全面“履责”。层层压实责任,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明确各主责单位、牵头部门和相关协办单位责任;县委主要领导与15个乡镇,县委、政府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的52个县直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县“四家班子”领导签订廉洁承诺,发挥表率作用,督促引导各级各部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强化监督,注重“督责”。坚持定期约谈“一把手”,督促提醒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11名、累计4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提问质询和民主测评;落实纪委机关监督责任,实行县纪委常委分片联系督导乡镇制度,定期不定期对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任务、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先后督促整改存在问题60余个。

完善办法,严格“考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办法》,细化责任内容、评分标准,提升检查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把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合,按比例、有侧重地开展半年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工作抽查检查;强化组织协调,严格实行县委常委带队开展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同时按照《彝良县乡镇纪委工作考核办法》,既考核主体责任、又考核监督责任,确保“两个责任”同落实、双推进。强化追责,对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