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以监督执纪的实际成效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

发布时间:2016-12-12 08:42:13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丽江市切实转变监督执纪观念,创新举措,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向基层延伸,增强了老百姓的“获得感”。

转变执纪理念。改变以前只盯违纪违法者,现在盯住全体党员干部;把经常性的提醒、约谈乃至轻处分,作为纪检工作的重头大头,而立案查处只是多种处置方式中的极少数;有病就开药方,发现问题就教育提醒,对不改正的就及时作出处理,尽量把党员干部在违纪前挡住。今年以来,丽江市纪委书记对130余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10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20余名干部进行约谈。

坚持严字当头。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咬耳扯袖、教育提醒的责任,把纪律和规矩立在全体党员面前,层层设置防线,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往前走。今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470件,采取处置方式946次;谈话函询党员干部48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25人次、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48人次、严重违纪开除党籍54人,对12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对108个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严肃追究失责失职行为,立案查处9人,问责190人,提醒谈话10人,以强有力的问责激发担当精神。

注重抓早抓小。丽江市纪委在处置党员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过程中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今年以来,市纪委约谈200余名领导干部,对700余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5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结合换届工作,对50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谈话。同时,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对乱告状、诬告陷害的严厉查处,为288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使被反映的党员干部放下心理“包袱”,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完善机制制度。制定实施了《丽江市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四种形态”的意见》《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等制度。

严惩基层腐败。落实“四种形态”不是反腐力度减弱,而是不断加大力度、加快节奏,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的,必须严厉打击、坚决惩治,查办了丽江市一卡通旅游结算有限公司腐败窝案、永胜顺荣医院新农合基金诈骗案等案件。今年以来,立案调查215件22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5人,其中县处级11人,乡科级36人。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大对县区、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65个乡镇纪委共办理案件102件108人,切实解决了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