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曲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该市紧扣“精准”二字,充分发挥传统信访、信息网络和“五级联动”平台等作用,拓宽信访举报反映渠道。同时,结合巡察工作和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以及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在职能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定期梳理排查扶贫领域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筛选出重点督办件。2016年1至11月,全市梳理排查出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153件。
“对举报反映涉及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扶贫资金;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扶贫补助资金及社保资金,以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优亲厚友、挥霍浪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交办督办,严肃惩处。”市纪委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在交办督办会上强调。
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该市纪委采取“受理建账、督办查账、办结清账”的台账式管理模式,受理信访举报后,认真进行梳理排查,提出拟重点交办督办的举报线索,及时建立专门反映扶贫领域举报线索的管理台账。按月对市直有关单位部门和各县(市、区)纪委的工作“台账”进行检查,及时跟踪检查上级交办件、重点督办件的办理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严格督办查账。认真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审核过关的,办理“清账”手续。
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照“台账”,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与重点督查、“督事”与“督人”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部门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既查工作进展情况,又查牵头的责任人,以铁的纪律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梳理排查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153件进行重点交办督办。其中,中央纪委、省纪委转办件50件,已办结26件,进行谈话诫勉4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严重警告2人,开除党籍3人;市、县、乡三级自收103件,已办结61件,进行谈话诫勉3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开除党籍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