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整治“小金库”问题 严肃查处20人

发布时间:2016-12-12 07:45:06   来源:大理州纪委

根据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大理州结合实际,制定《大理州关于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

此次专项整治由州纪委牵头,抽调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国资委、州民政局相关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分赴6个县和43个州级单位及下属部门对年度预算收支、资产处置以及实际收费等情况开展抽查。

整治工作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分步实施。一是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督促所在地区和分管联系部门层层签订了整治“小金库”承诺书,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存在问题。二是由州级6个检查组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纠、盯着问题改”要求,采取实地抽查保险柜、查阅账目资料、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相关单位采取虚列支出或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公款私存、违规收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等手段设立“小金库”以及用“小金库”资金变相吃喝、滥发津补贴、发送礼品等情况。通过部门自查和重点抽查,全州共发现“小金库”14个,并及时处理20人。三是专题听取抽查情况汇报。对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闲置现象、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要求各检查组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对不能及时完成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下步还将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逐一排查,分析原因,对在整治工作如实上报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的,给予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不如实上报、不及时整改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追究责任。凡被查实的违纪问题,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张琮  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