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红河州纪委召开四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会,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和各类奖金发放、深化“小金库”治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整治办公室面积超标等问题,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开展好四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开展好四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会议要求,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履责、务求实效。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高度凝炼为监督执纪问责,履行的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四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要按照省州党委的要求充分履行职责,按照自查、抽查、整改3个步骤来开展四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抽调精兵强将,保证足够的工作力量和工作时间,树立问题导向,针对问题开展,做到哪里有问题就抽查哪里,确保四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收到实效。
会议强调,在四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通过对典型问题的严肃执纪问责,达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目的。此次“回头看”以后,如果还发现存在四项整治方面的问题,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严肃处理,同时还要追究整治牵头单位的责任。对开展“回头看”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走过场,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对存在问题不报告、不整改的,将严肃问责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
红河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等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