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抓早抓小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12-12 14:41:09   来源:红河州纪委

今年以来,绿春纪委抓早抓小,以廉政谈话、警示教育、日常监管、谈话函询等举措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廉政谈话早提醒。出台完善《绿春县县管党政领导干部约谈办法(试行)》,规范党内监督行为,以现场约谈、工作约谈、警示约谈、回访约谈等方式,确保监督关口前移。认真贯彻《绿春县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加强对新任和交流任用县管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集体谈话和个别面谈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为廉洁从政打好“预防针”。今年以来,共开展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69 人次,约谈52人次。

警示教育早预警。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以典型案例为镜、为戒、为鉴、为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全县8000余名党员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渠道收看了《永远在路上》;今年来,组织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新上任村委会(社区)干部、重点领域单位领导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600余人次。

日常监管早防范。把作风问题专项检查作为常态化工作来开展,在重要节点和重要时段,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坚决杜绝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突击花钱、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歪风邪气,严肃查处为官不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各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指名道姓公开曝光。今年来,共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12次,3次通报16个单位14人,提醒谈话40人。

谈话函询早纠正。制定《绿春县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树立严管厚爱理念,重教育提醒、重组织跟进、重治病救人,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党员干部的一般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凡是谈话函询能解决的坚决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线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共谈话函询12件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