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运用“五个清单” 组织开展监督检查237项

发布时间:2016-12-12 08:33:28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昌宁县组建了“五个清单”管理中心,巩固提升“五个清单”管理水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收集监督检查任务238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237项,通报18个单位37人,问责干部62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了前面。

解决监督乏力问题。针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存在的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等问题,通过组建中心,及时把能纳入清单管理的任务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按照乡镇、县直党委和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联系单位8个类别进行清单分类管理,通过认真梳理,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共形成责任清单5047条,权力清单4449条,负面清单3117条,问题清单7955条,项目清单468条。并按照要求或完成时限,适时开展监督检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解决监督抓手问题。针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后如何履行监督职能的难题,依托“五个清单”,组建管理中心后,使日常监督工作有实实在在的载体和抓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具体化,有效破解 “抓手不抓”的问题。建立了巡察办法,启动了对两个乡镇和1个县直单位巡察,对扶贫攻坚、“五网”建设、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10次,开展重大项目督查10次,对政府采购、教育资金管理、林业项目监管、村(组)财乡管等问题,交办相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整改完善6件,交办会纪会风督查任务38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任务12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事项2件,交办问责事项6次。

解决监督力量问题。针对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组建中心后,通过工作交办的方式,有效调动和整合机关各室、纪工委、乡镇和部门的力量,真正落实全员监督、全员执纪,形成监督合力。今年以来,已发出书面《工作交办通知书》237份,其中涉及3名领导干部、13个乡镇、36个部门、6个纪工委、6个部室。

解决监督实效问题。通过中心运用清单式的交办督办,进一步拓展监督的空间,丰富监督的内涵,做到有方向、有途径,使监督更加有的放矢,提升监督效果。今年以来,已对18个单位37名干部进行通报,其中正科3人,副科3人,科员3人,事业单位15人,村组干部5人,其他人员8人。问责党员干部62名,其中正科11人,副科12人,科员6人,事业单位15人,村组干部18人,保持了问责问效常态化,促进了工作落实。(穆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