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文风会风双“瘦身”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6-12-10 09:31:04   来源:昆明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嵩明县立说立行、立行立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三严一强”措施,改进文风会风,营造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风气。

严格规范控制文件。制定出台了《关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的通知》,对上级明确并适应县级的,一律不重复发文,并严格县内行文规则和办文程序,明确了文件规格及印发传阅范围,重点在文件篇幅和文件的质量上下功夫,提高以文辅政的作用。据悉,以县委或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数量从2013年的46个下降到2015年的31个,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以两办名义下发的文件数量从2013年的147个下降到2015年的126个,截至今年8月底,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近7%;2013至2015年期间简报只发县委全会和党代会情况;县委领导同志的讲话,一律以县委办工作通报印发,并严格控制数量,2013年至2015年,分别下发12期、16期、13期,今年以来,下发12期。

严格规范电子政务内网运行管理。自2012年嵩明县电子政务网开通以来,全县各单位按职责权限均下发了专用账号,每个单位至少要保证一台专用电子政务网,并要求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维护。各单位在条件允许下,可在内部电子政务网权限的基础上,分级下设内部账号,进行网上传阅和收发相关文件,降低文来文往的行政成本,提高文件使用效率。

严格精简压缩会议。制定下发了《嵩明县关于精简规范会议促进作风转变的规定》,党政机关文山会海的现象有了很大改观,开短会、行短文、讲短话成为共识,党政机关严格按照要求清理各类会议活动,从严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从根本上解决“常说的老话多、漂亮的空话多、严谨的套话多、违心的假话多”的 “八股”会议模式。据统计,全县性会议从2013年的96次下降到2015年的40次,减少58%。

强化督促检查。文风会风不是小事。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文风会风改进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通过管联纪工委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文风会风会进行检查,对收发文记录、会议纪要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县纪委及时将检查、抽查的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时,文风会风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列入考核内容之一,列入每年的党风廉洁责任制目标进行管理,县财政、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会议和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通报审查情况。2013年以来,全县共3家单位因发文不符合规定被通报限期整改,对14名党员干部违反会风会纪被点名通报。(陈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