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1至11月查处违规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件处理23人

发布时间:2016-12-08 07:29:45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玉溪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市委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市委要求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从自身做起,既要严格约束自己,又要强化对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构建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体系,全面推行主体责任约谈、责任清单、履责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全覆盖,不断优化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抓在手上。今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约谈干部380人次,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干部123人次,提醒班子成员、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身边工作人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纪律规定。

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紧盯重要节点,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关注“四风”的新变化新问题,集中整治收送红包礼金、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强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快从严查处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今年1至11月,共查处违规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件,对23名责任人进行处理。

曝光典型案例,强化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狠抓制度执行,从严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相关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大集中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力度,坚持高密度、多媒体、全方位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增强警示教育效果。畅通群众对“四风”和作风建设问题的举报和监督渠道,促进各级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