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处分党员干部425名

发布时间:2016-12-07 09:06:07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教育提醒力度、加大运用“四种形态”力度、加大专项纪律检查力度、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加大问责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加大教育提醒力度。严格执行干部述廉述责、任前廉政谈话、约谈等监督制度,组织市管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实现了届内全覆盖;约谈60个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200余人次;对200余名处级干部和700余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4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组织6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对全市800余名市管干部进行廉洁专题培训,对120余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专题培训。

加大运用“四种形态”力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信访举报561件次。谈话函询党员干部48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25人次、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48人次、严重违纪开除党籍54人,对12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对108个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严肃追究失责失职行为,立案查处9人,问责190人,提醒谈话10人,以强有力的问责激发担当精神。制定了《丽江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和《丽江市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

加大专项纪律检查力度。派出120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出动360人次,先后30余批次对“五网”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增长、脱贫攻坚、干部作风纪律执行情况、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案件质量、生态文明建设、“小金库”问题整治情况、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情况、民生资金和农村集体基层“三资”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等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13个,处理68人。

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派出65个明察暗访组432人次,开展明察暗访14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件,处理人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点名道姓通报5批28起顶风违纪典型。始终保持坚决的态度、高压的态势,立案调查215件22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5人,其中县处级11人,乡科级36人。

加大问责力度。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出勤不出力”问题,坚决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等问题,严肃问责失责人员,共对190名干部进行问责;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13个,处理68人。对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能力不足,履职不到位,基层党组织软弱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立案查处9人,问责5人,提醒谈话3人。对“两违”(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不力的60余名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处级干部18名;约谈20余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涉及古城区、玉龙县,市国土、规划和泸沽湖景区的相关领导。对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推进不力的2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处级干部4名。(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