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对95名受党政纪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发布时间:2016-12-06 16:34:13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日,隆阳区纪委紧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思路,梳理十八大以来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共计95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扎实开展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

制定《回访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了回访教育工作的目的是加强对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促进其思想作风转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回访教育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和“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开展。

回访对象为十八大以来受党政纪处分的人员(除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以外),经统计梳理,隆阳区回访对象共计95人,其中科级党员领导干部40人,一般干部和其他人员55人。回访教育内容为,检查对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处分期满工资待遇恢复情况;从侧面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回访对象现实表现的反映和评价;了解回访对象思想、工作方面情况,整改情况;宣传新党纪条例等相关政策。

回访教育采取座谈回访、电话回访、委托回访等多种方式开展,对普通无职农村党员的回访教育由所管辖的乡镇党委负责;对有职党员的回访教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般干部由所在单位回访教育,区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由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回访;回访后做好《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形成档案资料归入案件卷宗。

通过回访,建章立制,形成回访教育常态化机制,明确回访教育结果将作为被处分人员处分影响期满鉴定、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的依据。(段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