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重申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05 16:03:54   来源:德宏州纪委

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是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促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把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作为推动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的贯彻落实。

从监督检查的情况看,全州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的贯彻落实,内控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规范,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得到进一步强化。但仍有少数单位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力。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近日,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发出通知,就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有关事项进行强调,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审计监督;监察部门、预防腐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单位,一经发现,坚决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彭海林 屈生江 蔺美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