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践行“四种形态” 从严治党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6-12-05 16:02:10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玉龙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深化“三转”要求,职能上再聚焦,方式上再创新,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做出了成效。

抓好党纪党规教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回归主业主责,握紧用好纪律这把尺子,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以严的措施管住干部,促使党员干部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在心头。使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全力推进新修订的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全县4个党工委,17个基层党委,7个部门党委,122个党总支,570个党支部的16541名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

坚持抓早抓小,让党员干部止步在违纪的大门之外。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握用好“四种形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从小处着手、防微杜渐,敲响警钟,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让绝大部分党员干部止步在违纪的大门之外。1至11月,发送廉政短信267条,深入8个旅游景点、27个农家乐,开展明察暗访33次,集中督查16次, 专项督查23次,约谈77人次,谈话函询2人,通报批评4个单位。

用好问责利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责任追究这一“杀手锏”,对失职失责现象坚决说不,让“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形成常态。一年来,广大党员干部的敬畏意识明显增强,“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渐显成效。1至11月,全县共问责领导干部36人次,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26人次,一般干部10人。

保持高压力态势,零容忍惩治违纪违规行为。在纪律审查中把握“三个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1至11月,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等轻处分35人,占77%;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重处分的10人,占23%。(寸军权   王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