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五措施”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6-12-04 08:14:41   来源:文山州纪委

廉政谈话

今年以来,丘北县切实加大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力度,创新举措,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采取“五项措施”积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清单明责。制定印发了《丘北县2016年度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分别从集体责任、主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列出35项责任内容,明确完成时限和量化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及时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党风廉洁主体责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梳理主体责任清单76份。同时,将纪委全会上确定的5项任务分解到30余个部门,明确主责单位和协办单位,督促各班子成员牢记责任,“对号入座”抓住好落实。

提示知责。按照责任清单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提示卡600余块,摆放在各级各部门班子成员办公桌上,并要求由各级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在党委(党组)会上亲自督促落实,推动党风廉洁建设各项任务扎实开展。

报告履责。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对照责任清单或提示卡的责任内容,按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县委在召开的县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题听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并研究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今年来,县委常委会组织研究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9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4次,开展廉政谈话30余人(次),促进了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抽查问责。县党风廉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按报告对象的20%比例进行抽查,并定期向县委常委会上报告。同时,明确县委常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挂帅督促指导,将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形成全县党风廉洁建设上下齐动手、部门同协作、责任共分担的良好工作格局。

考核评责。将各级党委(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洁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洁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限期整改落实,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不评定等次,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班子或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产生重大问题的,直接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班子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压实党风廉洁主体责任。(李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