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盯住“关键环节”强化“一把手”监督

发布时间:2016-12-03 10:03:01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今年以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把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作为重要抓手,盯住“关键环节”,突出监督重点,理顺监督体制,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贯穿到“一把手”监督中,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盯住关键环节,增强“一把手”监督的针对性。德宏州紧紧抓住防控“一把手”权力运行寻租空间这一关键,以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对党政“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重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严把选人用人关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一票否决”,有效防止“一言堂”“家长制”等问题,将“一把手”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中。同时,把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为“一把手”对党忠诚个人干净的“标尺”,抽查核实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今年,对存在漏报、隐瞒不报的2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给予问责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此外,德宏州严格“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前移审计关口,防患于未然。

突出监督重点,增强“一把手”监督的广泛性。德宏州把“一把手”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规则,规范用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正确选人用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执行“六个严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情况作为监督重点。采取专项纪律检查、专项巡察等有效措施,强化党政“一把手”监督。今年以来,共开展稳增长、“五网建设”、脱贫攻坚、重大项目等专项纪律检查35次,发现13个方面56个问题,处理干部214人,其中涉及党政“一把手”26人;启动德宏州首轮巡察,对5个州直部门、2个县直部门、2个乡镇进行巡察,重点巡察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的情况。同时,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

理顺监督体制,增强“一把手”监督的规范性。德宏州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制定《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采取常规提醒谈话、警示诫勉谈话等方式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坚持上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下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制度,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了解其廉洁勤政情况,及时提醒和告诫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今年以来,在问题线索处置中,委托同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谈话22件23人。同时,推行党政机关“一把手”既要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还要在本部门、本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述责述廉,接受民主评议,德宏州已实现六届州纪委任期内县市党政班子和州委、州政府主要工作部门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全覆盖”。(李艳 沙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