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1至11月处分党员干部271人

发布时间:2016-12-02 14:32:01   来源:玉溪市纪委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审查中,给予党纪处分271人,同比上升12.4%,其中轻处分108人,占处分总人数的39.9%,重处分163人,占60.1 %。”这是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今年1至11月执纪审查工作成绩单。

为了深入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今年以来,玉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规严格执纪。

针对信访举报来源分散等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审计、专项纪律检查、五级联动等渠道和平台的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为全面掌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线索办理情况,市纪委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办法》,建立“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机制,加强跟踪督办,有力推动执纪审查工作。今年1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90件(次),同比上升12.5%。

对于转办各县区、各派出纪工委、纪检监察室的问题线索,要求签字背书,并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方式是否合规、证据要建是否完整等要求,审核交办件的核查结果。

在规范线索处置的同时,市纪委强化对各县区、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执纪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召开工作分析会,约谈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促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部门做到履职尽责。

建立执纪审查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个月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针对少数县区、乡镇(街道)执纪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纪委书记对县区纪委书记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并由市纪委书记带队,深入县区督导执纪审查工作,帮助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对症下药”,补足短板,实现全市执纪审查工作同频共振。

在市纪委的督促指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谈话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澄江县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函询75件,易门县开展谈话函询53件。

针对县区、乡镇执纪审查人员力量不足、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市纪委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对县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今年以来,市纪委共对执纪审查干部进行业务培训300余人次。同时,采取跟班的形式,从县区选调年轻干部到市纪委跟班学习,发挥好有关委室传帮带作用,手把手向县区执纪审查人员传授“秘籍”。

“今年以来,市纪委加大对转交办件的督办力度,58件转交办件全部审查完毕,同比增加4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市纪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道。同时,市纪委注重加强对县区、乡镇执纪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并为县区执纪审查业务培训班进行专题辅导,着力提升基层执纪审查业务水平和能力。同时,对一些情况复杂、影响较大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组织协调、牵头进行审查。今年以来,市纪委立案审查18人,给予党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