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强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促进监督执纪

发布时间:2016-11-29 08:02:03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施甸县把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统筹抓好制定方案,强化贯彻部署措施,确保各项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牵头推进改革工作。各承办部门积极作为,密切配合,安排专人负责抓落实。今年已召开联席会议4次,反腐协调小组会议2次,开展自检自查3次,确保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深化“三转”。制定县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整合5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室、监察综合室进行整合,设立办公室;将党风室、纠风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监察室进行整合,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更名1个内设机构:将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增设3个内设机构:增设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室;重组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在宣教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通过改革,县纪委职能职责更加聚焦主责,更多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坚持问题导向。抓牢扛实“两个责任”,根据上级纪委工作要求,正式启动全县巡察工作。目前已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正在组建巡察办、巡察组,并制定了巡察办法,年内将启动第一轮巡察,通过巡察工作的开展,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深化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探索制度创新。探索出台了党风廉洁建设综合考核办法、新提拔领导干部廉政审查、廉政承诺、廉政谈话、廉政考试和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协同办案等制度。

今年以来,共对75名新提拔干部开展廉政审查、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对70个领导班子、379名领导干部对主体责任进行了全程记实。接受信访举报65件(次),初步核实51件(次),谈话函询22件(次),立案29件,办理复查复议问题6件。问责党员干部26次26人。共有104人向县纪委全委会做了述责述廉,实现了本届任期内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全覆盖的要求。(杨加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