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创新“谁分管谁谈话”做法引关注

发布时间:2016-11-28 08:06:27   来源:德宏州纪委

“贵委在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中,创新推出了‘谁分管谁谈话’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学习贵委先进工作经验,又囿于空间距离限制,特恳请贵委能以电传等适当方式提供《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方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资料,供本委学习借鉴。”近日,浙江省兰溪市纪委向德宏州纪委发来《工作联系函》,德宏州纪委及时回函并提供该《工作办法》等相关资料。德宏州创新“谁分管谁谈话”做法在省内外引起广泛关注。

为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德宏州大胆尝试、广泛实践,制定出台了《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试行)》,在全州推广执行,取得了初步成效。该创新做法得到了省纪委主要领导的肯定,省纪委宣传部到德宏州拍摄了《红脸出汗 防于未萌》专题片,11月13日在云南卫视《党风廉政栏目》播出,引起广大党员的热议,省内、州内媒体广泛转播、转载,省内有关部门和州市纪委也发函、来人学习借鉴。

此外,11月2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头条《云南实践四种形态—让党员干部止步于破纪之初》一文开头对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进行了报道:“云南省德宏州通过分类处置线索,开展‘谁分管谁谈话’,常规性谈话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自行决定和组织实施,按要求上报备案;处置性谈话由纪检监察机关拟定委托谈话通知、谈话方案、谈话提纲,督促委托谈话领导完成谈话工作;调查性谈话按照规定程序规范开展,未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开展谈话工作或扩大谈话对象范围……” 中央纪委监察部刊物推广了该创新做法。

德宏州将加大《工作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结果应用,总结探索做法,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陈鸻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