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1至10月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4人

发布时间:2016-11-27 08:04:28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用廉洁清风为美丽石林增添光彩。

治“病树”,“四种形态”筑防线。制定《石林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意见》《石林县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石林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关口前移,治病救人,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建立责任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纠错诫勉谈话四项制度,突出问题导向,盯紧“关键少数”,加强日常监管,看到苗头就“咬咬耳朵”,听到反映就“扯扯袖子”,达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效果。今年1至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4件,其中使用谈话、函询式处置50件,占处置总数的67.57%,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拔“烂树”,正风肃纪勇担当。坚持有腐必反,有风必正,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牢牢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今年1至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29件,党政纪立案32件,结案19件,处分24人,党纪处分22人,政纪处分2人,同时严惩“微腐败”,增强群众获得感。盯精准扶贫、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惠农等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抓住不放,深挖细查,从严惩处,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至10月,共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16件22人,占立案件的50%,同比上升45.5%。

护“森林”,清风正气润彝乡。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民族文化资源、旅游文化资源等“三大文化资源”,打造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农村数字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纪律教育基地“三大教育基地”,营造崇廉拒腐、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清风正气润泽彝乡大地,让石林党员干部这片“森林”郁郁葱葱、茁壮成长。目前,先后有3.6万余人次到三大基地参观学习,老挝中央纪委、老挝最高检察院、央企中铁公司党委等曾到基地进行参观考察、交流学习。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为的是维护整个党员队伍的纯洁健康,不能只当‘伐木工’,拔‘ 烂树’;还要善于当‘园丁’,治‘病树’,立足于净化‘树木’和保护‘森林’。”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如是说。(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