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踩着不变的步伐,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领会和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和州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级各部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职能职责。州委、州政府班子成员带头实践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对反映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廉洁自律或不正之风方面的轻微问题,一定时期和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给予提醒谈话、约谈、谈话诫勉,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逐步构筑起从“好同志”到“阶下囚”之间的缓冲区。
把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基础和关键。坚持以上率下,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和经常性教育和管理的同时,加大谈话函询力度,以谈促教、以谈促查、以谈促改,在全州营造了“咬耳扯袖”经常化、“红脸出汗”是常态的良好氛围。2016年1至10月,州委、州政府班子累计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谈话诫勉92人(次);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89件(次),占处置反映问题线索总数的42%,谈话函询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实现了常态化。
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在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同时,坚持动辄则咎、严守纪律底线,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逐级签订《纪律审查安全责任书》,组织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约谈县区纪委书记,督促抓好整改,坚决守住纪律审查安全底线。严格落实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认真落实“两级集体排查”研判线索机制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线索处置动态“清零”。与其同时,推动反腐肃贪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1至10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1件,结案1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4人,给予党纪重处分68人,移送司法12人。(蔡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