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审查回复关

发布时间:2016-11-24 15:08:32   来源:红河州纪委

元阳县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干部进行“廉政体检”,切实为选拔任用干部把好“廉洁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上岗”。

实行报告制度。县纪委收到征求意见后,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第一时间在制式征求意见报告单上填写具体报告内容,分别征求信访、纪检、案管等相关股室意见,先后向县纪委分管领导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报告。

细化审查内容。详细审查鉴定对象是否受到过信访举报或初核存在问题;是否有被查处情况或被行政问责的情况;是否存在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反映情况等。

客观公正回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过层层把关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签字批示后,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县纪委复函形式回复相关部门。确保党风廉洁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对拟提拔任用人员廉政审查105人(次)、拟评先评优(含年度考核)的420人(次)进行了廉政审查。

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