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工业园区:“四措施”加强村监委监督执纪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24 09:26:05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景洪工业园区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出台《景洪工业园区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围绕日常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村监委监督执纪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党风廉洁建设环境,巩固了农村基层党的执政基础。

加强对村组干部履行职责、依制度办事方面的监督。定期组织村“三委”及村民小组干部认真学习基层党风廉政、“三公开”、村务监督和民主管理、民主理财等业务知识,强化村组干部廉洁履职、依制度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对不按制度办事和违反规定的,督促村组干部个人作出说明、解释和整改,对态度不端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谈话提醒。年终督促村组干部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确保村民对村组干部的民主监督权利得到全面落实。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制定完善村组管理制度,重点针对资产和资源出租、转让、管理、使用等方面强化监督,全面制约村组干部行为,督促村组干部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程序要求,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从源头上强化基层党风廉洁建设。

加强“三公开”监督。完善“三公开”有关制度,明确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事项审查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程序等,严格监督相关主体全面及时公开。同时,督促村组干部及时公开村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对工程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农村筹资筹劳费用和财务收支情况等,由村监委依据有关要求进行全程监督。

创新开展村监委工作。建立完善村监委工作例会制度、集体决策制度、账目对账制度等,创新开展定期查账、走访、回访、征集民意等工作,真正代表村民严格履职用权、从严监督执纪。通过村监委干部走访及民意征集,收集案件线索并参与查办了原曼景栋囡村民小组长岩温香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集体资金54万元、1名农村党员犯运输毒品罪给予开除党籍等案件,进一步教育了农村广大党员,净化了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