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重申纪律规定 严防“花式”操办婚丧事宜

发布时间:2016-11-22 11:38:32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怒江州下发了《中共怒江州纪委关于坚决狠刹逃避监督变相操办婚庆事宜不正之风的通知》,重申关于操办婚庆事宜的纪律规矩,并对全州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抓好《怒江州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和相关纪律的宣传学习和贯彻执行,党政“一把手”要负起责任,严格审核把关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办理婚庆事宜报告,做到提醒警示教育在前,严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处理;对疏于监督管理,导致管辖范围内出现违规违纪办理婚庆事宜问题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操办婚庆事宜各项纪律规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时刻对照,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坚持节俭、廉洁、文明的原则,率先垂范、身体力行。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箱等形式,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办理婚庆事宜进行监督举报。要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办理婚庆事宜的,一经发现,坚决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