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丽江市纪委在省纪委的坚强领导和指导帮助下,始终保持坚决态度,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执纪审查数量和查办处级干部人数不断增长。2013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528件575人,县处级干部37人。2013年立案查处84件91人(县处级干部4人); 2014年立案查处103件109人(县处级干部12人),同比增长22.6%、19.8%;2015年立案查处155件176人(县处级干部10人),同比增长50.5%、61.5%;2016年1至10月,立案查处186件199人(县处级干部11人),同比增长20%、31.9%。
查办有影响的案件有所突破。2016年以来,查办了丽江市一卡通旅游结算有限公司腐败窝案、莆田系永胜县顺荣医院新农合基金诈骗案等案件。
问责力度不断加大。2013年问责22名干部,处级干部2名;2014年问责47名,处级干部5名;2015年问责干部155名,27名;2016年1月至今问责干部190名,处级38名。
所有乡镇都有了自办案件。针对2015年丽江市有19个乡镇(街道)没有自办案件的问题,组成调研组深入5个县区40多个乡镇调研、督促指导纪律审查工作,召开座谈会35个,把培训课堂摆在乡镇基层一线,面对面培训基层党员干部900人次,切实打通反腐败“最后一公里”;两次对没有自办案件的县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截止11月20日,我市65个乡镇(街道)全部都有了自办案件,共办理案件102件108人。
强化执纪审查措施,办案质量不断提高。通过召开纪律审查工作会议、开展案件质量检查、组织督查组深入到乡镇督促指导、加强培训等措施,督促指导纪律审查工作,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同时,对2014年以来查办的180件违纪案件质量和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