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宁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数,维护“森林”健康生态,全力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抓早抓小“正歪树”。该县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早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信访举报中,注重教育提醒,把好问题线索精准化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针对党员干部出现的思想、工作等一般性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1至10月份,共受理信访举报77件,处置问题线索270件,初核121件,谈话函询168次。
动辄则咎“治病树”。该县对违反党规党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干部,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坚持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切入点,坚持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今年以来,县纪委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先后对全县各乡镇、机关单位开展纪律作风等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同时,到饭店酒店等营业场所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超标准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今年以来,通报批评18个单位37名干部职工,问责62名党员领导干部。
重拳出击“拔烂树”。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决不手软,及时清除党内“毒瘤”,维护“森林”的健康生态。重点严肃查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以各种手段虚报冒领搬迁资金、强农惠农补助(补贴)、扶贫资金及民政救济款等问题。对少数严重违纪行为的,该重处分的重处分,该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就作出职务调整,切实保障“制度铁笼”牢不可破,从而倒逼党员干部“收手收敛”。同时,积极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大与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力度,形成纪律审查合力,努力提高纪律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1至10月份,该县共立案43件,结案32件,处分违纪人员38人,其中:党纪处分32人,政纪处分11人(含党政纪双处分5人);乡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6人,其他人员25人。(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