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构筑层层“带电”防线 实践“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11-21 15:07:31   来源:昆明市纪委

石林县纪委循着党员干部党性作风蜕变由小到大,问题从轻到重的演化轨迹,着眼于预防、点拨、纠错、教育帮助全过程,层层设防,级级阻挡,构筑三道防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拉起防止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下狠功夫,县纪委着眼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新渠道,在县直各单位党委、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建立115个廉政谈话室,全面推行“廉政约谈”机制,将监督关口前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履职。同时,县纪委坚持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开展约谈、诫勉谈话、函询,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1至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4件,其中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50件,占处置总数的67.57%,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守住防止犯大错误的“第二道防线”。坚持盯紧“关键少数”与管住“绝大多数”并重。针对“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六大纪律”,既查违反纪律的“大问题”,也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同时,用严格的纪律管住“绝大多数”,对待不同程度的轻微违纪,根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区别不同情况,灵活采取组织措施与党纪轻处分,防止一般违纪发展成严重违纪。1至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3人,占处分总人数23人的56.52%,成为大多数。

筑牢防止犯罪的“第三道防线”。聚焦纪律审查“拔烂树”, 深入发现和认真处置违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问题线索“五类标准”进行处置,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线索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转变纪律审查方式,以违纪问题为重点,坚决查处党员队伍中的“极极少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发挥“不敢”的强力震慑作用,为前三种形态更好运行提供有力支撑。1至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10人,占处分总人数23人的43.48%,逐渐成为少数。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1人,占处分总人数23人的4.35%,成为极极少数。

此外,石林县为推进“四种形态”的具体化制度化,出台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意见》《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等制度,关口前移,治病救人,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