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近日,易门县制定下发了《易门县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突击工作重点,明确整治目标。县委从县四大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审计、人社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深入各乡镇、县属各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发展环境,切实推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提振工作激情、提升行政效能、发展经济社会。
建立工作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制约。制定出台《易门县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管理规定》,以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县属各单位(部门)县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监督对象,对“一把手”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综合应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审计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方式强化监督,有效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同时,还制订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和廉洁履职为核心,督促主责部门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村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高度重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暗腐败”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畅通监督渠道,加大督查力度。注重利用举报电话和信访、网络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投诉、举报。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集中整治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线索将及时报送县纪委。县纪委与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人大和政协监督机构、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建立起问题线索定期移送机制,加强对党政督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干部监督的结果运用。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纪律检查、随机调研走访等方式,收集反映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情况。
建立核查机制,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线索,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按性质、程序、层级及时调查核实。属于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调查核实;属于科级以下干部问题线索的,由相关部门党委(党组)或派出纪工委、纪检组调查核实。对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情形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程序组织处理或依规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