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的洱海,碧波荡漾,红嘴鸥等各色候鸟从遥远的西伯利亚不远万里迁徙于此。湖面上,不时穿过的渔船,载着歌声,撒开渔网,驶向欢快的彼岸……一派美丽、富饶的景象。
“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美景永驻人间……”去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大理时的殷殷嘱托言犹在耳。总书记的嘱托是鞭策更是动力,一年多过去了,大理州党委、政府坚持生态优先,全州上下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依法治湖、工程治湖、科学治湖、全民治湖,全面打响了“十三五”开局洱海保卫战。2015年1月至今,洱海水质有12个月为Ⅲ类,10个月为Ⅱ类,水体水质稳中向好。洱海的水更清,大理的天更蓝。
规划引领 重点实施“六大工程”
洱海流域面积2565平方公里,涵盖了大理市和洱源县的16个乡镇、845个自然村,流域内山水相依,村庄相对密集,湖泊、库塘较多。为统筹 “山、水、林、田、湖”综合保护治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在总结“十二五”期间洱海保护治理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编制了《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计划实施125个项目,总投资247亿元,《规划》将重点实施截污治污、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流域生态建设、水资源统筹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流域监管保障“六大工程”。经相关部门反复对接、争取,目前洱海流域已纳入国家发改委“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和环保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范围,《规划》实施的125个项目中有58个项目列入上级相关规划,已有38个项目得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资金支持17.08亿元,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与此同时,大理州还以《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为基础,编制了《洱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梳理出与水质改善直接相关、“十三五”期间亟待实施的六大类工程46个子项目,总投资110亿元。大理市及州级相关部门编制了洱海环湖截污、流域城镇“两污”处理设施建设、大理市城乡统筹供水、流域入湖河道治理及水利建设、流域高效生态农业建设与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林业生态保护建设、流域地质灾害防治、流域环境监管保障能力建设8个专项规划。一系列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勾勒出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美好图景。
依法治湖 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的思路,大理州各级各部门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铁腕整治洱海流域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2015年4月起,全面打响了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当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8件,为2014年查处案件数的四倍。针对乱排污水、乱占滩地、违规建设等行为,封堵排污口1378个,查处违法排污行为19起,行政拘留违法人员22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人,拆除违法建筑1020户,依法处理土地违法案件860起。针对沿湖客栈、餐饮证照不全等经营乱象,排查整治环洱海客栈、餐饮经营户5900户,取缔非法营运手划船1466艘,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无环保手续的经营户一律关停。针对酷鱼滥捕等违法行为,查处“电捕鱼”案件61件,公开审理“非法捕鱼”案件5件。针对有的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开展洱海保护治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共约谈监管不力、责任不落实的领导干部182人,问责60人。
今年1月中旬,为解决洱海保护治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多层、多头、分散执法及执法不严等问题,大理州创新执法机制,打破层级、部门、职能和区域限制,在进一步完善洱海流域环保、公安、工商联合执法机制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的基础上,按照“力量下沉、充实一线、领导挂钩、分片包干”的原则,将洱海流域16个乡镇划分为6个片区,由州、县(市)领导挂钩,整合州、县(市)和乡镇执法力量,建立了6个洱海流域联合联动执法组。洱海流域联合联动执法组对侵占湖面滩地、乱排污水、污染河道、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截至目前,洱海流域联合联动执法行动共出动巡查25037人次,立案76件,案件移交39件,要求限期整改123户,查堵排污口270处,罚款111.12万元,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行为。
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今年8月1日,大理州颁布施行了《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洱海保护治理的法律、法规。《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不仅是大理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更是保护洱海,确保“亿方清水入湖”的重要举措,为洱海保护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力推工程治湖 年度投资破16亿元
根据《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今年大理州重点实施“六大工程”项目22个,总投资87.7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5.6亿元。截至今年10月底,22个重点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6.8亿元,超额完成了年度投资任务。此外,洱海环湖截污(二期)、海东山地新城洱海保护水环境循环综合建设、大理市洱海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等项目已进入招投标程序,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在工程建设投融资领域,PPP项目已成为洱海保护治理重大工程建设的关键词。目前,大理市洱海环湖截污工程(一期)和洱源县(洱海流域)城镇及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已分别列入财政部第二批和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大理市洱海环湖截污工程(二期)、大理市洱海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大理海东山地新城洱海保护水环境循环综合建设工程等正在争取列入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PPP模式可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优势,尤其是民营资本在资源整合与经营上的优势,通过创新投融资机制,增强了洱海保护治理的信心和决心。
“十三五”伊始,大理州工程治湖开启了全方位、多领域、覆盖洱海流域城乡村寨的宏大新篇。
坚持全民治湖 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结合去年工作的实际,今年,大理州继续深入落实州、县(市)、乡(镇)、村(社区)、组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集中全社会力量推动洱海保护治理。目前,洱海流域的16个乡镇和2个办事处、167个村委会和33个社区、29条主要入湖河流,已被划分为网格责任区,由州级领导负责包乡镇,县、市级领导包村,乡镇领导、村干部分层负责,1266名河道管理员、滩地协管员、垃圾收集员分区管理,形成了“五级网格化”保护治理洱海的责任体系,实现了洱海保护治理责任的全覆盖。在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大理州在城市开展了“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在农村开展了“七改三清”行动,在洱海流域深入开展以“清垃圾、清粪便、清沟渠、控漫灌、封堵排污口”为主要内容的“三清一控一堵”工作,共发动71.08万人次参与洱海保护治理,流域内污水、垃圾和畜禽粪便收集处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累计收集处理污水3674.23万方、收集清运垃圾28.51万吨、收集处理畜禽粪便15.01万吨,清理河道、沟渠609.2公里。
经过多年的深入宣传,全州上下目前已营造出以洱海保护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浓郁氛围,全民参与保护治理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在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成立了村民理事会和村保护建设管理促进会,由71名党员联系439户群众,筹资投劳整治环境、美化村庄,实行每天动态巡查和每周督查制度;双廊镇党委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成立了餐饮客栈行业协会,建立环保片长、环保巷长、环保义工委派责任制,村级老年协会积极发挥作用,承担泔水收集、垃圾清运和到户费用收取工作,村级成立了合作社规范停车场、商品摊位的经营管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正进一步从“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向“群众自发自愿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引导”转变。
强化责任担当 确保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州委、州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坚持把洱海保护治理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大理州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责任追究办法》《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办法》《大理州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和《大理州纪委洱海保护治理专项纪律检查方案》,建立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联合监督和信息共享机制、跟踪问效机制、监督台账制度、“为官不为”线索移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下发通知认真落实省纪委领导关于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的约谈要求,对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约谈。将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作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对阻碍全州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不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姑息不手软。州、县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289次,发现问题155个,下达交办督办通知26份,整改完成109个;约谈监管不力、责任不落实的领导干部8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问责8人,停职处理2人。对在洱海流域环境整治工作中失职渎职的7名责任人予以立案审查并公开曝光。用铁的纪律保证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洱海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为督促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责任记在心里、把担当扛在肩上,强化洱海保护治理的天职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今年大理州继续深化基层党建与洱海保护治理“双推进”,以保护治理成效来检验基层党建的工作成果,把洱海保护治理作为“抓‘两学一做’教育,干跨越发展实事,建全面小康大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形成了人人重实干、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州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洱海保护治理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把考核工作落细落小落实,表彰奖励敢干事、能干事、抓落实的干部,严厉问责不落实、不作为的干部。(黑毅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