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出台《意见》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布时间:2016-11-17 07:55:52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日,曲靖市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洁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由曲靖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洁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意见》强调,推进工作中要把握好几个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务求实效;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的原则,立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明确责任主体,厘清责任边界,细化责任内容,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意见》指出,要突出四项工作重点。要落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基层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加大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要强化纪律教育和约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严守党纪,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坚决防止和纠正庸、懒、散、混现象,严厉惩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行为;要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化基层“三务”公开,推进基层办事公开,重点加强对脱贫攻坚、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健全基层纪律审查工作机制,聚焦主责主业,完善问题线索管理、研判和县级纪委领导包案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等制度,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坚持有责必问、有腐必惩,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意见》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工)委书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要强化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乡(镇、街道)纪(工)委从事纪检工作的不少于3人,纪(工)委书记不分管纪检工作以外业务,村(居)党总支(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县(市、区)纪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村级监督机构人员培训,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每月听取了解村(居)委会党员干部廉洁履职等监督情况一次;要强化问责追究,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以问责常态化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