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切实做好‘放管服’,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红河州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求,突出六个重点抓好抓实全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该州要求,继续做好“接放管”工作,在继续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接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通过主动减权,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对确需下放给基层的审批事项,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对相同、相近或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要一并取消或下放,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对于一时难以下放的事项,推行最终部门直接受理。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
进一步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进一步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继续精简一批行政审批前置事项,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大幅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推进投资审批提速。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扩大企业“三证合一”改革成果,逐步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进一步放宽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门槛,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
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必须为,管住权力任性、堵住寻租腐败;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向社会开放。
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编制好市场监管清单,深入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与信用监管联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市场行为的风险监测分析和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在行政审批改革过程中,对取消下放的每一个项目都要同步研究、同步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并同步落实。
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政务平台综合性服务能力和水平,整合部门分散的办事窗口,扩大平台监管范围,提高平台监管能力。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该州将由监察局、政府督查室、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联合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对改革任务落实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